武裝部隊制式服裝即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服裝,因為他們擔負著國家內部安全保衛的重要任務,是國家安防的重要組成部門,所以他們身穿的制式服裝,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格保護。非法企業提供、使用進行武裝自己部隊專用標志管理行為,是指非法用戶提供、使用知識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發展嚴重的行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一類網絡犯罪。接下來就由長寧刑事律師為您講解非法提供和使用軍隊專用標志構成要件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用標志的管理工作秩序和武裝部隊的信譽。軍用標志設計管理經濟秩序是指武裝部隊有關政府部門可以依據軍用標志信息管理法律法規方面進行軍用標志生產、發放、使用的秩序。非法用戶提供、使用知識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的行為,同樣受到損害軍用標志的管理市場秩序與武裝部隊的信譽,具有非常嚴重的社會環境危害性。
二、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非法提供和使用軍隊車輛號牌等特殊標志,情節嚴重。所謂違法規定,是指違反法律、法規,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使用武裝部隊車輛和其他特殊標志的行為。“使用”是指任何非法使用武裝部隊特殊標志的行為,包括非武裝部隊成員使用武裝部隊特殊標志,也包括武裝部隊及其成員不遵守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的要求。本罪是一種行為選擇性犯罪,對于武裝部隊特殊標志、行為人以任何方式實施的上述行為,構成本罪。只有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非法提供或使用軍事標志才構成犯罪。該罪的“嚴重情節”一般包括: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大量軍隊特種標志;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軍隊上級領導機關的軍隊特種標志; 戰時非法提供或者使用軍隊特種標志;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軍隊特種標志,影響軍隊執行作戰任務和戒嚴任務; 擾亂軍隊秩序和社會管理;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軍隊特種標志,堅持使用的; 嚴重損害軍隊形象和聲譽的; 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無論是軍人還是非軍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因素方面表現為企業直接進行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武裝自己部隊的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而非法用戶提供、使用。如果一個行為人不明知是武裝我們部隊的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而實施通過上述問題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罪的,依照上述規定處以罰款,并處罰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上文中對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是什么作了詳細解釋,使得我們對于武裝部隊制式服裝這一名詞有了深刻的了解,應對武裝部隊的制式服裝存有敬畏之心,不應存有褻瀆之心。如果我們發現身邊有人有這種行為,立即報警,不能讓他們有可乘之機,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以上就是長寧刑事律師為您講解非法提供和使用軍隊專用標志構成要件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長寧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