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時候,如果我們明知道有些金錢屬于犯罪所得卻還要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的行為就是屬于犯罪的,這樣的行為屬于洗錢罪,那么洗錢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奉賢區刑事律師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中華國民共和國反洗錢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天下國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集會經由過程)(節錄)
第二條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防備經由過程種種體式格局粉飾、瞞哄福壽膏犯法、黑社令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瞎、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違背本法規定,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處置金融營業的政策性銀行、商眨銀行、信譽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期貨掮客公司、保險摹司以及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肯定并頒布的處置金融營業的其余機構。
二、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審理騙購外匯、非法生意外匯刑事案件詳細使用麥律多少題目的解釋>(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釋[1998] 20號)(節錄)
第一條以舉行私運、逃匯、洗錢、騙稅等犯法舉止為目標,應用虛偽、有效的憑證、貿易票據或許采取其他手段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的,應當分別按照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二節、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和第二百零四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許其余單元,與國有公司、企業或許其余國有單位勾結逃匯的,以逃匯罪的共犯處罰。
第二條捏造、變造、生意海關簽發的報關單、出口證實、外匯治理構造的核準文件等憑據或許購買偽造、變造的上述憑證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海關、銀行、外匯治理構造事情職員與騙購外匯的行為人同謀,為其提伯購置外匯的無關憑據,或許明知是捏造、變造的憑證和商業單據而出售外匯,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第六條實行本說明規定的行動,同時觸犯兩個以上罪名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
第七條依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騙購外匯、非法生意外匯的,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用于騙購外匯、非法生意外匯的資金予以充公,上繳國庫。
第八條騙購、非法生意分歧幣種的外匯的,以案發時國度外匯治理構造制定的鋤一折算率折合后依照本解釋處罰。
三、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詳細使用法令多少問題的律師>(2009年11月11日起施行法釋[2009] 15號)
為依法懲治洗錢,粉飾、瞞哄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贊助可駭舉止等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明知”,應該聯系被告人的認知才能,打仗別人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形,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品種、數額,和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轉換、轉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進行認定。
擁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能夠認定被告人明知系犯法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曉得別人處置犯罪活動,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二)沒有合法來由,經由過程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ㄈ]有合法來由,以顯然低于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的;
?。ㄋ模]有合法來由,幫忙轉換或許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
?。ㄎ澹]有合法來由,幫忙別人將巨額現金散存于多個銀行賬戶或許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六)幫忙近親屬或許其余瓜葛親近的人轉換或者轉移與其職業或者財產狀況明顯不符的財物的;
?。ㄆ撸┢溆嗄軌蛘J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將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某一下游犯法的犯法所得及其收益誤認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下游犯法范圍內的其余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明知”的認定。
第二條擁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能夠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要領粉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ㄒ唬┙浻蛇^程典當、租賃、生意、投資等體式格局,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ǘ┙浻蛇^程與阛阓、飯館、文娛場合等現金密集型場所的經營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ㄈ┙浻蛇^程虛擬生意業務、虛設債權債務、虛假擔保、虛報收入等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合法”財物的;
?。ㄋ模┙浻蛇^程生意彩票、獎券等方式,協助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ㄎ澹┙浻蛇^程賭錢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賭博收益的;
(六)幫忙將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照顧、運輸或者郵寄出入境的;
(七)經由過程前述規定以外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第三條明知是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而予以粉飾、瞞哄,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法,同時又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或許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條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法,應該以下游犯法究竟成立為認定條件。下游犯法還沒有依法裁判,但查證屬實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審判。
下游犯法究竟能夠確認,因行為人殞命等緣故緣由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認定。
下游犯法究竟能夠確認,依法以其他罪名科罪懲罰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認定。
本條所稱“下游犯法”,是指發生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種種犯罪行為。
第五條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一規定的“贊助”,是指為可駭舉止構造或許實行恐怖活動的個人籌集、提供經費、物資或者提供場所以及其他物質便利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一規定的“實行可駭舉止的小我私家”,包括預謀實施、準備實施和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為一些犯罪行為提供資金賬戶,或者進行轉移的都會構成洗錢罪,洗錢的行為可能會讓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更加猖獗。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奉賢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