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案,上海吸毒案件律師,上海找刑事辯護律師 針對演藝人員作為社會公眾人物,其吸毒對社會負面影響大的問題,結合2014年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關于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傳播管理的通知》 的要求,《條例》明確規定,“廣播影視、文藝團體及相關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邀請因吸毒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或者舉辦、參與文藝演出; 對前述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商業廣告節目,不予播出”。
違反該規定,“對邀請方、播出方,由文化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人民檢察院可以發出《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通知公安機關直接補充相關證據并移送,以提高辦案效率:
(一)案件基本事實清楚,雖欠缺某些證據,但收集、補充證據難度不大且在審查起訴期間內能夠完成的;
(二)證據存在書寫不規范、漏填、錯填等瑕疵,公安機關可以在審查起訴期間補正、說明的;
(三)證據材料制作違反程序規定但程度較輕微,通過補正可以彌補的;
(四)案卷訴訟文書存在瑕疵,需進行必要的修改或補充的;
(五)缺少前科材料、釋放證明、抓獲經過等材料,偵查人員能夠及時提供的;
(六)其他可以通知公安機關直接補充相關證據的。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自行補充偵查更為適宜的,可以依法自行開展偵查工作:
(一)影響定罪量刑的關鍵證據存在滅失風險,需要及時收集和固定證據,人民檢察院有條件自行偵查的;
(二)經退回補充偵查未達到要求,自行偵查具有可行性的;
(三)有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偵查人員可能存在利用偵查活動插手民事、經濟糾紛、實施報復陷害等違法行為和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違法行為,不宜退回補充偵查的;
(四)其他需要自行偵查的。
人民檢察院開展自行偵查工作應依法規范開展。
第十二條 自行偵查由檢察官組織實施,必要時可以調配辦案人員。開展自行偵查的檢察人員不得少于二人。自行偵查過程中,需要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的,由檢察機關的技術部門和警務部門派員協助。
人民檢察院通過自行偵查方式補強證據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訊問、詢問、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等偵查措施,應當遵循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內偵查完畢。
第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前,認為需要補充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的,可以發出《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提供。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審判監督案件,可以向公安機關發出《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書面說明或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必要時,可以自行調查核實。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經補充偵查重新移送后,人民檢察院應當接收,及時審查公安機關制作的書面補充偵查報告和移送的補充證據,根據補充偵查提綱的內容核對公安機關應補充偵查事項是否補查到位,補充偵查活動是否合法,補充偵查后全案證據是否已確實、充分。經審查,公安機關未能按要求開展補充偵查工作,無法達到批捕標準的,應當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經二次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認為錯誤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復議、復核。
對公安機關要求復議的不批準逮捕案件、不起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另行指派檢察官辦理。人民檢察院辦理公安機關對不批準逮捕決定和不起訴決定要求復議、提請復核的案件,應當充分聽取公安機關的意見,相關意見應當附卷備查。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開展補充偵查工作,應當按照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提綱的要求,及時、認真補充完善相關證據材料;對于補充偵查提綱不明確或者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與人民檢察院溝通;對于無法通過補充偵查取得證據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補充偵查過程中所做的工作以及采取的補救措施。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應當單獨立卷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接收案卷。
第十七條 對公安機關未及時有效開展補充偵查工作的,人民檢察院應當進行口頭督促,對公安機關不及時補充偵查導致證據無法收集影響案件處理的,必要時可以發出檢察建議;公安機關存在非法取證等情形的,應當依法啟動調查核實程序,根據情節,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涉嫌犯罪的,依法進行偵查。
公安機關以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排除并提出糾正意見,同時可以建議公安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查取證,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調查取證。公安機關發現辦案人員非法取證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并可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查取證。
第十八條 案件補充偵查期限屆滿,公安機關認為原認定的犯罪事實有重大變化,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未將案件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人民檢察院,并說明理由。公安機關應當將案件重新移送審查起訴而未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理由不成立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重新移送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不應當撤案而撤案的,應當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未重新移送審查起訴,且未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并說明理由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糾正意見。
第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自行偵查、補充偵查工作中,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協作要求或者意見、建議,加強溝通協調。吸毒案,上海吸毒案件律師,上海找刑事辯護律師
第二十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建立聯席會議、情況通報會等工作機制,定期通報補充偵查工作總體情況,評析證據收集和固定上存在的問題及爭議。針對補充偵查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適時組織聯合調研檢查,共同下發問題通報并督促整改,加強溝通,統一認識,共同提升補充偵查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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