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孩子在家把人扎了五刀但被害人就住了XX院就出院了而且報警了這個案子現在到檢察院有三月了被害人始終沒有聯系上最多在看守所能羈押多長時間,沒有被害人多長時間能到法院。多久能夠到法院是不確定的,因為我們沒有看到證據材料是否需要退回補充偵查。現在應該已批捕,檢察院偵查時間最長是7個月。傷情鑒定結果是什么?是否得到對方諒解?及時聯系律師,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是否有從輕減輕或者緩刑的情節。需要法律幫助,可以撥打我的電話,專業刑辯律師幫你解答。
雙方打架構成輕傷兩級,經過派出所私聊了,可是派出所還是把人交到看守所了,說是等著法院判刑,這個能判多久,派出所說幾天后可以取保候審?為啥私聊后還得拘留。上海專業刑事律師解答賠償經濟損失后,國家仍然要追究刑事責任,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即使私了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一、取保候審后公安機關會變更強制措施嗎?
在取保候審期間,單位發生變動未通知公安機關,可能會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后,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
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