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人更關心這個問題,職位占用一般不立案,職位占用難以立案嗎?以下上海著名刑事案件律師整理了相關內容,與您討論下一個話題!
一、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素。
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四個要素是:
(1)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對象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包括所謂的動產和房地產的動產,不僅是指已經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占有的財產。管理下的資金(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還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擁有的財產。在財產形式方面,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工廠、電力、天然氣、工業產權等。
(2)客觀要件。
上海著名刑事案件律師客觀地說,本罪就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本單位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利用自己的職務,所謂的職務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2.必須有侵權行為。無論是先持有,轉為自有,還是先不持有,都要采取侵權、盜竊、詐騙的方式轉為自有,只要本質上是為了非法占有,并利用職務的便利來表達這種非法占有的達到大量標準,就可以構成犯罪。
3.如果只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和其他單位的財產,但不符合較大數額的標準,則構成本罪。
(3)主要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
(4)主觀要素。
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財產的目的。也就是說,行為人試圖在經濟上占有和處置該單位的財產。至于是否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并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二、職務侵占一般不立案嗎?
職務侵占罪一般不立案,主要原因是嫌疑人未達到法定犯罪金額。此外,該犯罪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在復雜的商業行為中難以定性,證據不足也是不立案的原因。
(1)職務占用一般不立案,主要是涉及的金額不符合法律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2)起訴標準的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職務占用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的便利,非法占有單位財產,金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起訴。
?。?)未立案的職務侵占案件還包括所需證據不足。因此,一旦企業發現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對職務侵占罪進行調查和處罰。公安機關報告職務侵占罪時,當事人應當按照以下方面提供證據材料:
1.提供能夠證明單位依法成立的材料,如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2.提供可證明涉嫌人是單位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聘任書、聘任合同、任命書、工作證、工資發放材料、職工簡歷表、兩金(養老金.公積金)繳納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單位財產。挪用單位資金的依據和確定金額的依據。如涉案發票、文件、銀行提款單、轉賬單、財務賬簿中記載相關內容的賬頁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三個方面是經濟調查職務侵占罪的刑事報告。經濟調查部門通常會分析案件的基本材料,并指出需要繼續補充的證據材料。符合經濟調查部門要求的,可以立案調查。
三、職務侵占難以立案嗎?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起訴標準的規定,只要有足夠的證據,仍然可以立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產,金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當起訴。這里的金額應當累計計算。同時,《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產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上海著名刑事案件律師根據上述法律,司法機關認為構成本罪需要以下關鍵證據:
1.身份證據:用于證明行為人為公司.企業人員,包括勞動合同、用工單、社保繳費材料等。
2.作案行為利用職務便利。
3.占用的財務屬于公司財務。而且金額很大。因此,如果您想立案,應注意收集上述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