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雇傭了一名刑事律師,總共看到了三四次法庭,這是否值得這個問題。事實上,當你從這個問題開始時,你只看到有形的東西,而看不到背后有很多看不見的東西。刑事辯護通常有十幾個大動作,其中一個大動作是律師去拘留中心見面,剩下的八九個大動作是律師在你看不到的背后,并不意味著法律服務不標準,不意味著法律服務不專業,不意味著不值得價格。
以刑事律師為例,通常包括十幾個大動作:
(1)會見嫌疑人或被告;(2)查閱文件形成標記報告;(3)口頭、電話、書面溝通法律意見;(4)與嫌疑人或被告近親溝通;(5)律師調查證據收集工作;(6)律師事務所或團隊內部討論,論證辯護計劃;(7)參加法院履行辯護職責;(8)質證大綱辯護大綱;(9)查閱相關案例、法規、論文、司法觀點等;(10)總結案件形成報告,整理歸檔,積累經驗。
以第一次會議為例,這一大動作細分包括:(1)確認委托關系,建立信任;(2)了解案件概況;(3)告知刑事訴訟中嫌疑人的權利和義務;(4)了解是否有刑訊逼供;(5)解釋涉嫌犯罪;(6)解釋量刑規定,了解是否影響量刑;(7)解釋刑事訴訟的過程和期限;(8)詳細了解偵查機關的重點和方向;(9)傳達近親的關心和問候;(10)了解嫌疑人的生活需要;(11)開展心理咨詢;
也就是說,如果一切都被細分,一個完整的刑事辯護工作,雇傭一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每個案件有多達100個小動作。看完這個過程,了解律師真正的專業服務流程,你還會覺得8萬律師貴嗎?當然,以上是關于工作量的問題,以證明它是否值8萬美元。最好舉個最好的例子。
一輛進口高速鐵路的一部分壞了,國內工程師無法修理,所以他花了8萬元邀請了德國工程師。經過5分鐘的神秘研究,德國人在一個位置畫了一個粉筆圈,讓其他人根據這個圈的位置解決問題,后果真的很容易解決。但每個人都覺得它太貴了,所以他們畫了幾次。專家說,這些畫只值1元,知道在哪里值7999元。
那到底,8萬元貴嗎?
在刑事案件中,價值取決于律師的辯護思想和策略,而不是會議的次數。如果你追求會議的次數,你可以在拘留中心門口找到一名律師,一次只需要1000元。這樣,你可以看到80次8萬元。根據每月22個工作日,你可以每天持續見面近3個月。
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太原有一起涉黑案。家屬委托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刑事辯護團隊,讓幾名嫌疑人出來放風。家屬的要求是每天不間斷地見面。因此,該團隊的一年級律師每天輪流跑到拘留中心,這是一個敬業的故事!似乎大多數人很難判斷他們支付的律師費在哪里,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
民事訴訟的費用相對透明,我們基本上可以猜到。相比之下,刑事案件律師的費用相對不可分割,有時會嚇到我。有些太高了,嚇了我一跳。比如有一個案子報價50w三個階段,當事人當場簽了合同,說之前咨詢的律師收費不少于80w;有些太低了,我不明白。在小案中,我報價了10w三個階段,當事人轉身離開,說昨天的2萬律師還包括二審。
回到這個問題,律師是否值得取決于業務水平。會議次數不多,可能是庭前剩下的時間不多,也可能是律師真的不太注意。我們的團隊有三到四周的正常會議頻率,可以作為參考。
最近,我接受了外國黑社會案件的二審,也是8w,法院還通知我可能不會開庭。工作是什么?會議、標記、與檢察官和法官溝通、撰寫法庭申請、為家庭成員撰寫材料和辯護詞。然而,在擴展方面,有300多份文件和數百頁的一審判決。驗證證據問題需要多次會議,大量查詢相關案例和意見,找出有利點,避免弱點,辯護詞1萬字,多次與法官和檢察官溝通。但這些工作往往是當事人看不到或不認為屬于律師工作成本的內容。
我經常在辦案過程中改變報價,因為疫情影響不能見面,或者我覺得律師工作量比預期低的時候,會主動調整當事人的收費標準。最重要的是大家關心,合作愉快。
曾經有一個叫蔡桓公的人,覺得看病一次就看好了,太虧了,就要求醫生多看幾遍再治療,然后他就死了。古代其實有一種套路叫補鍋法。因為有些人認為事情太容易解決,不能反映花錢的價值,所以做事的人會想辦法讓事情變得困難,然后解決它。比如補鍋,他先偷偷把洞敲大,然后費更大的力氣去補,事主反而會非常感激。
例如,如果君王讓他們鎮壓土匪,將軍會自尊,但被認為是一代著名的將軍。善戰者無赫赫功,能解決問題,收費合理。他們不想根據工作時間來計算價格。如果這個話題是老板,他們也是996的老板。
我簡單說說。不要被電視劇誤導。愿意做刑事辯護的律師很少。高風險。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努力實際上體現在法庭上。做很多工作,和公安、檢察院、法官交換很多意見。閱卷看材料,研究,都是時間成本。要無罪,這罪彼罪,輕罪,有罪就是要講策略。有時候兩個律師要互相配合。
每個案件都不一樣,要查很多司法解釋,相關案件,地方量刑規則等等。寫法律文件不是寫作文。律師行業終身學習,不是說學好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做刑事案件。這是基礎,經驗和知識是在時間上積累的,經驗是一點一點積累的。好的律師體現在寫作功夫上。我們在法庭上看到的辯護是一些表現。開庭幾次是正常的。每個程序期限都做完了,和你溝通后就沒必要一直和你見面,等下一階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