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2020年,你知道職務侵占罪一般判多久嗎?上海職務侵占案辯護律師通過實際職務侵占罪案例,為你解答關于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案件詳情】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某于2017年7月起,受聘于X七分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靜安區,與上海Y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實系同一單位)二車隊隊長,具體管理駕駛員、負責車隊預交款和營收清繳。
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徐某某利用處理駕駛員退工補償金的職務便利,冒用退工駕駛員名義,以安排駕駛員在空白文件上簽名、冒簽駕駛員簽名、騙取駕駛員銀行卡等方式,違反公司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取黃某1、朱某某、曹某等十五名駕駛員的退工補償金、押金及預收款項等共計人民幣60余萬元。后均歸其個人花用。
【法院判決】本院認為,被告人徐某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和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
二、追繳違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律師分析】上海刑事律師認為,新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本案當事人,因主動認罪,所以從輕處罰。(點擊了解更多職務侵占罪的法律知識)
也就是說,一般職務侵占罪會判決六個月至六年的有期徒刑,而量刑的標準,除了犯罪細節,更多的是職務侵占的金額。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點擊在線咨詢,找上海涉嫌職務侵占罪律師在線咨詢,得到更多關于職務侵占罪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