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審前會見被告人的具體研究內容和工作管理流程與審查起訴一個階段出現類似,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在送達起訴書后的會見中國需要我們圍繞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問題進行學生充分利用溝通,在庭審前會見需要向被告人告知庭審的詳細分析程序、權利和義務。會見的主要教學內容有什么,接下來就由楊浦刑事律師為您講解庭審前會見被告人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充分理解和溝通案例
松江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律師制度在此發展階段進行會見被告人,通常我們已經非常熟悉相關案件具體事實,查閱完案件提供證據證明材料,會見時應當學習更有一些針對性。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會見中國可以事先將需要向被告人核實的問題列成提綱,在會見時與被告人一一核實,并認真積極聽取被告人的陳述與辯解,發現、核實、澄清處理案件基本事實和證據材料中的合理選擇懷疑。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工作應當及時詢問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訴書的時間管理以及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之間有無異議、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有無異議、對起訴書認定的加重情節有無異議、有無遺漏重要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節。
二、與被告人核實證據,交流質證意見
質證權是被告人和辯護人依法享有的最重要的權利之一。 審判前,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應在會見被告人時核實證據,并與被告人溝通質證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有權向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應當包括整個案件的證據材料,而不僅僅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護。 將人民法院復制的檔案材料展示給被告人,既是被告人的法定權利,也是松江刑事辯護律師的法律義務和職業道德。 在實踐中,由于審判時間的限制等因素,人民法院無法給予被告足夠的時間閱讀和掌握證據。 松江刑事辯護律師開庭前進行展示和征求意見,使被告了解整個案件的證據,從而理清整個案件的辯護思路,促進審判的順利進行。
三、是溝通是否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重新認定身份、獲取證據、排除非法證據等事項
法庭審理期間,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有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有權申請新的證人出庭作證;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申請鑒定人出庭,申請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有權申請不公開聽證;有權申請回避,有權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等。關于上述權利,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在會見時應與被告人充分溝通,提出專業分析,尊重被告人意愿。
四、向被告人進行介紹庭審程序及辯護工作方案
1、雖然案件經過了幾個月的調查、審查和起訴階段,但大多數被告還是對上法庭感到緊張,對審判沒有概念,沒有充分的心理準備,我不知道如何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這要求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在整個法庭的訴訟程序面談期間通知被告,并向被告提供審判咨詢。
2、介紹庭前會議,2012年刑事訴訟法增加了庭前會議程序,法官可以根據案情召開庭前會議,并通知被告人出席。松江刑事辯護律師需要告知被告人庭前會議的程序和內容,并協助被告人參加庭前會議。
3、庭審活動流程、辯護方案設計介紹我國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在會見時需要及時告知被告人一審庭審程序的流程、每一個企業流程管理應當更加注意的問題和期望可以達到的辯護研究目的,讓被告人對法庭核實身份、控辯審三方發問、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護能力以及我們最后的自我陳述等流程有大致情況了解和認識,也能更好地讓被告人在法庭上配合辯護人開展有效辯護服務工作,以免庭審中顯得十分被動、混亂。庭審前松江刑事辯護律師需要將自己辯護方案與被告人沒有進行學生充分利用溝通。
4、權利和義務介紹,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應當告知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以及注意事項,使被告人能夠依法充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維護其合法權益。
做筆錄,為排除非法證據提供線索。被告人或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如果我們需要學生提起非法證據進行排除標準程序,則需要企業提供一些相關問題線索。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工作可以同時通過自己制作會見筆錄的方式,讓被告人詳細陳述被非法取證的時間、地點、人物及非法取證研究過程、造成的后果,然后發展將會見筆錄作為一個線索和其他電子證據一并提交法庭。這樣,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可能性會大大提高增加。以上就是楊浦刑事律師為您講解庭審前會見被告人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楊浦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