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應該如何認定,上海楊浦詐騙罪律師分享一下內容: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現象越來越常見,詐騙的數額也越來越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在第二百四十二條單獨規定了合同詐騙罪,后又以刑法修正案以及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其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相比于普通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要求詐騙行為發生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其所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又擾亂了市場秩序。
上海楊浦合同詐騙罪律師解釋,正是由于合同詐騙罪的這些不同之處,導致了司法實踐中對合同詐騙罪的認定存在許多難題。
作為合同詐騙罪認定的難題之一、該罪名成立與否的關鍵之一,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結合多方面進行考察分析,才能進行最終的認定。
上海楊浦合同詐騙罪認定刑事律師給出以上解答,總而言之對于合同詐騙與一般的詐騙罪還是有一定的區別,所以最好能夠找專業的刑事律師進行咨詢,具體案例,進行具體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