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經營犯罪率呈上升趨勢,為非法經營罪辯護正成為刑事律師的重要業務之一。上海刑事律師作為以刑事辯護為主要特色之一的省級律師事務所資深執業律師,對辯護律師如何為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進行了深入研究,總結出以下策略,供律師和委托人參考。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資深刑事律師一起看看吧。
首先可以根據我國刑法的相應管理規定,非法企業經營罪是違反我們國家政策規定,從事一些非法生產經營問題行為,擾亂中國市場經濟秩序的活動。
因此,構成進行非法經營罪,必須違反了一個國家的相應的規定,如果公訴方不能明確指出被告人的行為以及違反哪一條具體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法規的規定,被告人就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需要刑法的相關工作規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指全國教育人民群眾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發展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保護措施、發布的決定和命令,而在司法社會實踐中,對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如果沒有經過國務院常務會議主要通過或經國務院批準,并在國務院公報上公開信息發布,就可視為一種國家標準規定。
目前,非法經營罪越來越有成為口袋罪傾向,也就是公訴機關和法院經常援引刑法第225條第四款“其他方面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競爭秩序的非法經營風險行為”這一兜底性的條款給被告人定罪,在此研究情況分析之下,律師存在一定要緊緊抓住非法經營罪“違反這個國家統一規定”這一重要關鍵技術要素,如其援引的是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規范性文件,都不可能也是構成刑法意義上的國家建設規定,違反上述規范性文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二是現行司法解釋將14起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定為非法經營活動,并規定如果情節嚴重,可以認定為非法經營罪。在司法實踐中,這一規定經常被濫用,被告被任意定罪,非法經營成為一種口袋罪。 所謂口袋犯罪,是指其適用范圍和標準相對較廣,容易以司法機關的主觀意圖進入犯罪,不符合人權保護原則。
辯護律師應牢牢把握司法解釋中的這一示范條款,如果被告不進行這14種非法經營活動,應要求法院對案件采取非常謹慎的態度,不得任意擴大. 將其他業務納入違規經營范圍。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認為,這14種非法經營活動具有共同的特征,除了營利行為的目的外,另一個共同的特征是,這14種非法經營活動都需要得到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才能合法進行。 這14種經營活動的非法發展侵犯了我國特定市場經濟活動的許可制度。 非法經營罪立法的初衷是維護我國特殊市場運作的經濟管理秩序,必須牢牢把握好這一秩序。
第三,行為人從事無照經營活動,不一定構成違法經營罪。國務院制定了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辦法。雖然規定對無照經營要依法查處,但也規定在查處過程中要注意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合理需要,保護企業家精神和創新精神。無證經營一般構成行政違法行為,應受到工商管理部門的懲處,但從事只有經國家批準才能進行的商業活動,只要不違反國家的具體規定,就不構成犯罪。
綜上所述,上海資深刑事律師講解的內容較為細致,相信您已經對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懲罰犯罪,保護公民的最后防線,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會以高水平的服務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